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精神,改善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监管部门执法工作条件,河南省安全监管局积极争取中央2017年预算内投资1560万元支持我省22个功能区安全监管部门执法能力建设。
国家批复功能区安全监管执法装备建设项目后,为严格项目管理、保证建设质量,确保购置的执法装备科学先进、安全可靠,省局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监管监察职业能力建设标准的通知》要求,组织机关处室、省安科院、省安全生产专家和功能区安全监管部门一线执法人员代表,遵循“满足功能区安全监管工作需求、急用先行、控制补助标准”的原则,共同研究制订装备采购种类和公开招标方案。
按照中央投资建设项目实施要求,经省政府采购审批部门同意,省局会同招标代理公司在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了“2017年功能区安全监管执法装备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为22个功能区安全监管部门集中购置了2118台(套)履职基础保障、现场监管执法、风险预警防控、事故调查处理急需的执法装备。
通过项目建设,较好地解决了功能区安全监管部门执法装备落后,执法人员只能凭经验,靠眼看、耳听、手摸等查找事故隐患等问题,形成了监督检查、取证听证、调查处理全过程相配套的执法能力,提升了安全监管监察科学化、信息化、实用化水平。
(科技装备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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