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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明确河南省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发布人:李清诚  来源:职业健康监管处   时间:2018-03-31 07:56:29  浏览 人次

豫安监管〔201818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安全生产监管局,省局机关有关处室,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总队:

为认真贯彻《河南省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豫安监管办〔2018〕40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部署和要求,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经报请省局领导同意,现将《实施方案》重点工作任务予以分解并明确有关责任单位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高度重视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精心组织,明确责任,细化措施,抓好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搞好统筹协调,按照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监管执法一体化的要求,将“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有关部署纳入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与日常监督检查、重点行业专项治理、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等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执法力量,落实一体化监管监察执法责任,切实加强职业健康监管监察执法,推动“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有序深入开展。

省局成立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张昕局长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科技装备处、综合协调处、监管一处、监管三处、监管四处、职业健康监管处、人事培训处主要负责同志和执法监察总队副总队长为成员,负责全省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设办公室,由刘世俊巡视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由职业健康监管处承担,主要负责执法年活动的综合协调、跟踪调度、宣传报道、信息通报、督查组织、典型曝光等工作。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对执法年活动的组织领导。

二、摸清辖区企业底数

各地安全监管部门要结合开展职业病危害较重以上企业信息核查工作,进一步摸清本地职业健康监管监察执法对象的底数和基本信息,加强同本地有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执法计划的对接,积极推进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监察执法一体化,切实做到职业健康与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落实。

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安全监管局负责。

三、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要紧紧围绕开展“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执法年的目标任务、责任分工、执法重点、检查计划和工作要求,并逐级部署落实到县(市、区)。

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安全监管局负责。

四、大力开展职业健康监管监察执法

(一)组织好我省参加总局4月份视频培训和3期职业健康监管干部培训班有关工作。

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安全监管局,省局人事培训处、职业健康监管处,执法监察总队分工负责。

(二)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制度,大力加强职业健康监管监察执法工作,严厉查处职业健康违法行为,以法治震慑督促企业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

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安全监管局,职业健康监管处,执法监察总队分工负责。

(三)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突出非煤矿山采选,危险化学品生产与经营,冶金(有色),机械,建材行业的水泥制造、各类陶瓷及陶瓷原料生产、耐火材料制造及原料生产,轻工行业的皮革毛皮加工、制鞋、木质家具制造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重点监督执法。其中,对水泥企业的执法主要按照《关于推动水泥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7〕34号)等有关要求进行。

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安全监管局,职业健康监管处,执法监察总队分工负责。

五、加强舆论宣传

(一)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作用,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安排部署,营造有利于执法年活动开展的浓厚氛围。

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安全监管局,省局政策法规处、职业健康监管处分工负责。

(二)在6月份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中,组织省级媒体记者对执法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题采访报道。

由省局政策法规处、职业健康监管处分工负责。

六、加大违法典型案例曝光力度

加大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重大问题的曝光力度,切实起到“曝光一起、警示一片”的效果。自4月份起,各地每月月底前向省局执法年活动办公室(职业健康监管处)报送2-3个违法典型案例,5月份和10月份分两批进行集中曝光。对于纳入“黑名单”管理的企业,按程序进行办理。及时解决各地执法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做好法规解释。

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安全监管局,省局政策法规处、职业健康监管处、执法监察总队分工负责。

七、落实信息定期报送制度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安全监管局要建立“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信息定期报送机制,及时汇总各行业领域职业健康执法信息,分别于4月3日、7月3日、10月8日前将工作阶段性进展情况报送省局执法年活动办公室(职业健康监管处),报送内容主要包括活动安排部署、执法检查、行政处罚、典型案例、“黑名单”企业以及《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统计表》等情况。省安全监管局将对前3季度和全年执法年活动情况进行专题通报,并按时向总局报告有关情况。

由职业健康监管处负责。

八、加强督导检查

(一)组织开展水泥和耐火材料企业专项检查。组织专门检查组,邀请有关专家和媒体记者参加,对水泥和耐火材料企业集中的地区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对水泥企业重点检查装袋、装车环节防尘措施落实情况;对耐火材料企业重点按照《实施方案》中的重点执法内容进行检查。对问题严重的要公开曝光。

由职业健康监管处会同政策法规处、执法监察总队落实。

(二)组织开展综合督查。不定期、随机对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安全监管局执法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综合督查,并将综合督查情况通报全省,对执法年活动开展不认真、不落实、搞形式、走过场的,要进行警示约谈、通报批评。

综合督查的内容:

1.核查企业信息工作开展情况;

2.落实重点行业领域“一地一账”(即每个市、县都有一本《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本情况分类汇总台账》)制度情况;

3.执法年活动安排部署情况;

4.执法年活动采取的主要措施、开展有关活动情况;

5.开展执法年活动典型案例宣传报道情况;

6.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曝光情况;

7.对相关企业进行联合惩戒和纳入“黑名单”管理情况;

8.职业健康行政处罚等情况。

由职业健康监管处会同综合协调处、政策法规处落实。

省局有关单位要按照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责任分工,密切协作,相互配合,推动执法年活动有效开展;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安全生产监管局要结合本地实际并参照省局的做法,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责任,抓好工作落实。

                           2018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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