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普及应急与安全科技创新成果,提高全民应急与安全科技素质和防灾避险意识,根据《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转发科技部 中央宣传部 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18年全国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厅函〔2018〕3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局决定举办2018年全省应急与安全科技活动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8年5月19日-26日
二、活动主题
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三、活动内容
(一)展示应急与安全科技成果。充分利用现代化传播手段,举办丰富多彩的活动,展示“防灾减灾救灾”和“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的新技术、新装备、新产品,展示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机器人和人工智能等应急与安全新技术开发应用情况,宣传科技创新在防灾减灾救灾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中的突出作用,推动应急与安全科技创新成果普及。
(二)举办专题科普活动。针对公众需求,举办互动、体验、参与性、趣味性强的群众性应急与安全科技活动;组织专家进行科普讲座,推动应急与安全科技知识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面向未成年人、农民工、老年人开展有针对性的公益活动,推出本地区特点的科普活动。
(三)开放应急与安全科技资源。活动期间,有关单位要有序向社会开放应急和安全科普宣传培训教育基地、实训基地、重点实验室、科技支撑平台等科技资源,增加公众现场实感体验。组织社会公众观摩应急救援演练,观看安全和应急的微电影、教学片、宣传画册等,普及防灾减灾救灾知识。让公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接触应急和安全科技,体验应急和安全科技魅力,激发创新创造兴趣。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应急与安全科技活动周”活动的重大意义,把“应急与安全科技活动周”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力戒形式主义,着力在提高活动实效上下功夫,积极做好各项筹备和实施工作。
(二)积极宣传,营造氛围。活动周期间,各级安全监管局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科技宣传活动,创新宣传方式,拓展宣传载体,动员各类新闻媒体,及时全面地宣传安全科技周活动,用好主流媒体和互联网、“两微一端”新媒体技术,扩大安全科技周和安全科普活动的影响面和覆盖率。
(三)注重实效,做好总结。活动周结束后,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安全监管局于5月28日前,将本地区开展应急和安全科技活动周的工作总结、影像资料及媒体报道资料报送省局科技装备财务处,省局将“应急与安全科技活动周”活动纳入2018年度目标考核。
联系人及电话:崔云峰,0371-65919705
电 子 邮 箱:ghkj716@163.com
附件: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转发《科技部 中央宣传部 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18年全国科技活动周的通知》的通知(厅函〔2018〕3号).pdf
2018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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