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度执法检查计划,4月10日至13日,省执法总队副总队长靖磊带领省局职业健康处和一支队有关执法人员,对濮阳市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开展监督指导。
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抽查企业和组织考试等方式,对濮阳市和清丰县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是查阅有关市县执法档案,检查年度执法计划执行情况。二是会同市、县执法人员开展联合执法。先后深入中石化中原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中原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全友家私清丰分公司,组织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生生产知识考试,现场评卷打分,公布考试结果,督促企业有关人员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提升安全管理能力。联合实施现场检查,共同制定检查方案,现场帮带执法。针对发现问题,共同研究分析,列出整改清单,指出整改措施,指导市县执法机构下达执法文书,监督企业限期整改落实。
在监督检查中,靖磊副总队长要求,有关市县安监部门要按照省局部署,认真落实执法计划,积极开展执法检查,以强有力的执法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有关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充分认识夏季高温季节事故多发的特点,切实加强企业管理,搞好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省执法监察总队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