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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重大隐患整改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发布人:秦兴桥  来源:安全监管四处   时间:2018-06-13 11:16:53  浏览 人次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重大隐患整改情况的通报》(安委办函〔201828号)转发给你们, 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抓好贯彻落实。

一、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各地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依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管理人员,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管理,开展教育培训和应急救援演练,积极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质量,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并有效运行,进一步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

二、强化日常监管执法。各地要坚持以执法检查促问题发现,促隐患整改,促巩固提升,要组织安委会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协调联动,通力合作,对辖区内的涉氨制冷企业不间断进行执法检查。执法检查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强化处罚力度,充分运用“关、停、罚、促”等手段,强化闭环管理,及时跟踪企业整改落实,全面整改消除安全隐患,防范事故发生。

三、建立监管长效机制。各地要持续深入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工作,在巩固突出整治“两类重大事故隐患”成效的基础上,大力推动企业改革生产工艺技术,淘汰落后设施设备,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和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强化安委会成员单位协作配合,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依法落实部门监管职责,推动形成更强的监管合力,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附件: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重大隐患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8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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