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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人:李清诚  来源:安全监管四处   时间:2018-03-22 08:58:05  浏览 人次

豫安监管201864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安全监管局:

现将《2018年河南省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18年3月16日

2018年河南省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18年全省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为主线,以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为重点,持续深化粉尘涉爆、有限空间、钢铁企业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探索创新监管方式,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政府监管执法,夯实安全保障基础,坚决压降一般事故、防范和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推动工贸安全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扎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一)完善标准化建设制度措施。修订完善工贸行业标准化建设管理办法,探索建立促进企业标准化建设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加强评审管理,规范评审程序,提升达标质量,推进标准化建设。

(二)大力提高企业标准化体系运行质量。充分运用日常执法检查、“回头看”检查、换证复审等手段对标准化达标企业运行情况进行抽查核查,督促企业按照标准化要求运行,提高运行质量和管理水平;对水平下降的企业,纳入监管重点;对问题严重、不达标企业实施摘牌。

(三)努力营造标准化创建浓重氛围。通过报纸、网站等媒体对各地标准化推进工作以及标准化创建企业进行宣传报道,适时通报各地标准化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将各地标准化建设情况纳入2018年目标考核内容,对工作成绩突出给予表扬,对组织不力、工作力度不够,给予通报批评。

(四)全力提高小微企业达标覆盖面。在不断巩固规模以上企业标准化创建成果的基础上,指导各地加快推进小微企业标准化建设。

二、切实加强风险管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五)全面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工作。在试点先行、第三方机构服务指导的基础上,在工贸企业全面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工作,并加强对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的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确保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工作全覆盖、真落实、有实效。

(六)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制定出台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集中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利用一年时间,开展全省工贸行业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集中攻坚,整改和消除一批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有效管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风险,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七)规范监管执法。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总局16号令)要求,推动各地结合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政府部门监督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清单等标准,规范执法监察,提高隐患排查治理水平。

(八)严格督查督办。加强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检查指导,确保辖区内的工贸行业企业“全覆盖”,并形成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档案,必要时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三级政府挂牌督办,严格按照集中整治攻坚实施方案的要求落实整改。强化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执法检查,一并列入当年的重点执法检查计划,对因没有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或者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的企业,一律依法依规从严从重进行处罚。

三、持续巩固和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九)扎实开展钢铁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一是督促各地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钢铁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8〕6号)有关要求,开展为期一年的钢铁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巩固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安全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成果,督促钢铁企业在全面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工作的基础上,提升钢铁企业危险因素管控能力。二是突出重点,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安监总局91号令)等规定要求,开展全面细致排查,通过集中整改消除钢铁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钢铁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三是结合专项行动工作组织有关地区对钢铁企业落实《金属冶炼企业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一批)》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应淘汰而仍在使用的设备及工艺,严格执法,夯实钢铁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四是组织开展重点地区钢铁企业安全诊断工作。为解决专项行动中遇到的难题,保障专项行动工作取得实效,全面开展钢铁企业检查诊断工作。

(十)持续开展粉尘防爆专项整治。继续以粉尘作业场所30人及以上企业、10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为重点,严格执法检查,不断深化整改实效。省局牵头组织督导核查作业场所30人及以上企业整改,调度作业场所30人及以上金属粉尘、木粉尘、粮食饲料等农副产品粉尘企业整治情况。持续开展督导检查和明查暗访,坚持将典型问题向全省通报,督促各地区举一反三落实整治措施。推动各地区明确各级分工,开展分级执法,定期调度通报,层层推动属地责任落实。召开专项整治工作座谈会,调度总结工作进展,通报共性问题,交流经验做法。

(十一)持续开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一是督促各地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2017年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的通报》(安监总厅管四〔2018〕4号)要求,结合工作进展情况,谋划好2至5年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部署。二是按照有限空间目录,开展冶金、建材、轻工等行业企业有限空间确认,建立监管台账。三是通过督导检查、明查暗访等方式,督促各地区对造纸和酱腌菜生产企业、附属污水处理系统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进行全面查漏补缺,切实推动企业真正落实有限空间辨识。四是按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规定,推动企业落实作业制度、审批、安全警示标志设置等要求。

(十二)实现涉氨制冷企业安全监管常态化。一是督促部分地区解决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工作遗留问题,切实盯住存在“两类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整改工作,逐一复核整改情况,确保销号闭环管理。二是通过对重点企业整治情况“回头看”检查,坚决杜绝“两类重大事故隐患”存在,严格督促10吨以上构成重大危险源企业,落实登记建档、备案制度,并采取措施进行监控。三是持续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氨制冷企业各种非法、违法建设、转移、生产、经营等行为。

(十三)持续做好明查暗访工作。结合省政府化解过剩产能、大气污染攻坚、转型攻坚等工作,检查企业是否达到相关要求,是否建立企业自主运行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并持续改进,真正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针对各地区落实工作情况开展明查暗访,公开通报,推动工作落实。

四、有效开展业务教育培训工作

(十四)开展专题培训。进一步改进培训模式,采用专家授课、案例教学、现场教学等方式,组织开展《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国家总局第91号令)等新标准规范解读培训,切实提高安全监管队伍的业务素质。

(十五)组织召开标准化建设工作推进会。邀请专家进行现场指导、企业辅导和评审政策解读,切实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

(十六)召开座谈分析会。组织召开工贸行业安全监管人员座谈会,学习专项整治经验做法,通报工作进展,分析存在问题,交流工作经验,提升监管人员履职能力。

五、切实加强工贸行业监管队伍建设

(十七)加强理论学习。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提升政治站位,提高监管效能。

(十八)强化全面从严治党。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规范和加强党内政治生活,严肃认真开展党内监督,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党纪。

(十九)加强廉政建设。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从政要求,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风险防控,有效建立防控廉政风险的新机制,确保不发生违法违纪问题。

(二十)狠抓作风建设。深化“讲学习、改作风、守纪律、树形象”专题教育,加强工作督查督办,坚决纠正批评懒政怠政、不作为、慢作为、落实不力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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