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8日,省政府召开全省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动员电视电话会议。受刘伟副省长委托,省政府副秘书长李涛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副主任陈维忠解读了《河南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17〕167号),省政府安委办副主任、省安全监管局副巡视员孙兆贤对安全监管部门做好搬迁改造相关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李涛指出,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一项硬任务,是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调整产业结构的一项长远之计,是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的一项务实之举,全省各级各部门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认识,凝聚共识,狠抓落实。
李涛要求,要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工作。一是开展摸底评估,夯实工作基础,各地要在2月28日前报送搬迁改造企业清单、分类实施搬迁改造清单和可以承接迁入企业的产业集聚区或化工园区名单。二是编制实施方案,搞好设计谋划,在3月31日前报送本地搬迁改造实施方案。三是细化具体措施,出台配套政策,我省将运用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予以支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用足用好这些支持政策,同时要抓紧出台配套政策,建立激励机制,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项目提供支持,引导企业积极发挥搬迁改造的主体作用。四是创新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率,各地各部门要在人员安置、土地落实、资金筹措、项目管理等方面积极创新,探索管用有效的措施办法。五是强化风险意识,及早化解矛盾。要加强搬迁过程和搬迁后的风险监控,对社会舆情热点分类甄别、妥善处理,及时化解矛盾,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李涛强调,要强化责任,确保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实现预期目标。一是明确责任,完善机制。二是统筹协调,形成合力。三是督促检查,强化落实。四是宣传引导,形成氛围。
陈维忠详细介绍了《河南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17〕167号)的出台背景、总体要求、主要任务、政策措施、工作要求,明确了界定标准和程序,并对近期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陈维忠指出,到2025年,城镇人口密集区现有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就地改造达标、搬迁进入以化工为主导的产业集聚区(化工园区)或关闭退出,企业安全和环境风险大幅降低。其中:中小型企业和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大型企业2018年年底前全部启动搬迁改造,2020年年底前完成;其他大型企业和特大型企业2020年年底前全部启动搬迁改造,2025年年底前完成。将搬迁改造企业纳入省先进制造业专项资金补助范畴,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设备购置资金30%的补助。
孙兆贤要求,全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搬迁改造工作,在政府统一领导下,主动配合支持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科学评估论证确定搬迁改造企业清单,积极做好搬迁改造企业的指导服务,强化安全监管与执法监察,防止企业搬迁改造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同时指出,搬迁改造是提高我省化工行业本质安全水平,提升企业安全管理能力的绝好时机,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抓住难得的历史机遇,优化产业布局,推进转型升级,依法严格行政审批,推进企业安全管理升级,切实提高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本质化安全生产水平。
省发改委、科技厅、公安厅、财政厅、人社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住建厅、商务厅、省政府国资委、金融办、省国税局、地税局、河南银监局、证监局、人行郑州中心支行等单位负责同志和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省辖市政府副秘书长、省直管县(市)政府办副主任,相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和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在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分会场参加会议。
(安监三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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