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安监管办〔2018〕81号
各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清洁土壤行动计划》(豫政〔2017〕 13号)、《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奖惩考核工作办法等13个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8〕27号)要求,推动尾矿库整治及尾矿综合利用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各地安监局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完成历史遗留尾矿库排查,加强尾矿库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强化尾矿库日常特别是汛期监管,同时鼓励企业采取升级改造、闭库销库、综合利用等治理方式,增强尾矿库环境、安全保障能力,严防发生尾矿库事故。
二、组织领导
省安监局成立尾矿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省尾矿库整治工作。
组 长:张昕
副组长:孙兆贤
组 员:胡方敏 梁书强 李付国 黄鑫业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历史遗留尾矿库排查。主要排查无主尾矿库、有主未履行“三同时”手续等历史遗留尾矿库情况,并将排查统计结果分类造册。
(二)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督促尾矿库企业及主体责任单位落实尾矿库安全风险主体责任,加快风险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并按照《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非煤矿山汛期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豫安监管办〔2018〕
72号)要求,填写《汛期安全生产检查报告》,完成尾矿库安全
等级评定,并做好隐患查改。
(三)开展尾矿库综合治理。督促企业及管理主体单位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遏制尾矿库“头顶库”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安委办﹝2016﹞37号)、《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7年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安监管办〔2017〕167号)等要求,通过升级改造、尾矿综合利用、闭库销库等方式进行治理,不断提升尾矿库安全环境水平。其中洛阳市安监局要制定2019年尾矿库治理任务工作方案,并完成相关治理任务,各地尾矿库综合治理任务量见附表1。
(四)建设尾矿综合利用示范工程。选择一批尾矿企业作为试点,在科学论证其合理性、安全性、可行性基础上,积极推进对应尾矿回填、综合利用试点示范工作,减缓尾矿库存压力,2018年年底前完成试点选取和方案制定,2020年10月底前,建设尾矿(共伴生矿)回填、综合利用示范工程,责任主体实施单位要配备相应的尾矿充填、回填、回注设施和装备,完善相关安全环保措施,责任主体灭失的,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地安监局要在当地人民政
府领导下成立整治工作领导机构,具体做好土壤污染攻坚工作。要督促尾矿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尾矿库治理投入、加强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应急管理等基础工作,切实提升尾矿库保障能力。
(二)闭库销号,精细管控。各地安监局要对排查出来的历史遗留尾矿库、长期停用库加大治理工作力度,及时开展闭库及复耕、生态恢复工作并按照《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尾矿库闭库退出工作的通知》(豫安监管办〔2018〕24号)要求及时报县级人民政府公示销号,安监局不再依照安全生产法规管理,但企业仍要做好土地、生态环境等相关工作。
(三)淘汰落后,强化预警。各地安监局要强化源头管理,督促企业淘汰斜槽、涵管(洞)等排水泄洪设施落后工艺,对使用斜槽、涵管(洞)等防排洪设施的运行库企业要建立防排洪设施预警机制,其中四等及以上尾矿库企业要制定防安全设施坍塌应急预案,三等及以上尾矿库企业要建设防坍塌工程设施或对排洪设施进行隧洞立井升级改造,并于2018年底前改造完成,确保尾矿库安全运行。
(四)强化监理,建用一致。尾矿库运行过程也是坝体加高及防排洪、排渗设施建设过程,各地安监局要督促企业强化尾矿库运行过程中的安全设施建设监理工作。尾矿库企业要建立溢流井拱板安装可追溯机制,预制的拱板要进行检测编号并建立安装使用记录台账,明确安装质量责任人,在基建及运行期间要对排水泄洪设施等隐蔽工程引入专业监理公司进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监理公司每年形成年度监理质量报告。评价单位在编制现状评价报告过程中要结合监理公司出具的年度监理质量报告,对尾矿库安全设施建设工程质量情况进行单独章节评价。
(五)加强调度,及时报送。各地安监局应在当地政府领导下统一信息调度数据并于每月 24日前将尾矿库土壤污染攻坚调度表(附表2)及月度总结报送省安监局,月度总结应包括攻坚工作任务整体情况、工作安排部署情况、工作督查情况、工作遇到问题及对工作落实不到位单位和个人追责情况、突出亮点及经验、有关建议等内容;各地安监局应于6月25日、11月15日前报送上半年、年度本地区土壤污染防治尾矿库整治任务推进完成情况工作报告。省安监局定期将各地工作进展情况报送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全省尾矿库整治进展情况和主要问题,对完成攻坚战任务的地区有关人员进行表彰,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对完不成攻坚战任务的地区主要领导及有关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按照考核奖惩办法处理。
附件:1.附件1.doc各地尾矿库综合治理任务量表
2.附件2.xls尾矿库土壤污染攻坚调度表(2-1、2-2、2-3、2-4)
3.附件3.pdf《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奖惩考核工作办法等13个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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