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安委办明电〔2017〕34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省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信息报送工作,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深入开展,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及时报送。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及时报送信息,各地每周报送2篇以上,各部门每周报送1篇以上。报送内容仅限经验总结类信息,及时总结各地各部门在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好的经验做法,对其中有代表性的典型经验进行加工提炼形成信息。
二、严格考核。实行目标管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纳入对各地各部门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信息报送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大检查责任目标考核。每报1篇信息,计0.5分;所报信息被河南安全生产简报采用,每篇加2分;被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简报采用,每篇加10分;被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每篇加10分。累计分数加权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
三、定期通报。河南省安全生产简报每期发省委常委、副省长,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省委、省政府、省人大、省政协办公厅,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党委、政府及主要负责人,安委会成员单位。对信息报送和采用情况,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每两周通报一次;对未按时报送或报送信息质量差未被采用排名全省后3名的予以通报批评;连续2次被通报批评的市、县或部门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不予评为优秀等次。
联 系 人:李朝霞
联系电话:0371-65919759
电子邮箱:hnsaqscjb@126.com
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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