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关于对全省旅游包车客运市场安全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豫旅〔 2018〕111号)文件精神,按照工作安排,2018年7月6日,由开封市旅游委副主任华应根带队,市运管局队长聂煜轩、市旅游委行业监管科张红及市旅游监察大队、旅游公共服务科、旅游质监所等十余名同志组成联合执法组,对到汴旅游大巴进行了专项安全检查。
检查组采用随机抽查方式进行,重点检查车辆灭火器配制、客运安全带、导游专座标识、车辆运行线路许可、包车合同等5项内容。随机抽查了万岁山、铁塔、清明上河园、相国寺、开封府五家景区停车场10辆旅游客运车辆。其中、省外2辆,省内8辆。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两项:一是没有导游专座标识6辆;二是未随车携带车辆运行线路许可2辆。检查组对没有导游专座标识的车辆进行了登记,未随车携带车辆运行线路许可的车辆暂扣了行驶证。
结合检查情况,华应根要求:要严格按照省旅游局、省交通运输厅专项检查通知精神,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监督管理科要主动沟通,积极配合,制定长效机制,每周都要进行联合执法。下一周,联合执法组要对旅行社的租车合同、安全应急培训情况、领队导游对游客的安全提示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本月底前,要完成对我市旅游客运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动态监控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检查及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打击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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