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洛龙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工作,有效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73号)、《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危险化学品企业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安监管办〔2018〕78号)和《洛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洛安监管〔2018〕67号)等文件精神,推动洛龙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全面开展安全风险管控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构建工作,洛龙区安监局先后组织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召开全区构建双重预防机制推进会和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培训会。
构建双预防机制一要指导企业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预防体系。企业一是要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压实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链条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二是要科学评定安全风险等级,要依据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建立企业安全风险数据库,绘制企业“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三是要有效管控安全风险,企业要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针对安全风险特点,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四是要实施安全风险公告警示,企业要加强风险教育和技能培训并设立公告栏和警示标志,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
构建双预防机制二要建立完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预防体系。一是企业要建立完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要进一步明确企业、部门、车间、班组、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特别是领导监督责任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完善管业务必须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运行体系,形成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良性循环机制;二是要建立照单查事故隐患制度,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标准清单,明确和细化事故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排查责任逐一分解落实到部门、车间、班组、岗位,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事故隐患;三是要严格落实事故隐患治理责任,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制定并实施严格的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实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管理;四是要建立岗位对企业、企业对政府的事故隐患排查报备制度,及时整改报备重大隐患。
结合全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实际,预计在2018年底之前完成危化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制度和规范,实现企业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形成政府领导有力、部门监管有效、企业责任落实、社会参与有序的工作格局,提升安全生产整体预控能力,夯实遏制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坚强基础,杜绝较大及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洛龙区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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