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各级各部门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综合督导组、专项督导组定期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有力推动了属地和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提升。
一是用好领导督查检查这个“威”。调动一切力量,请领导到一线督查、暗访,在路线和点的安排上要有“宁可暴露一万个问题,也不能发生一次事故”的决心和勇气,让领导多走过去没有走过的路,多看过去没有看过的点;督查暗访的企业不要怕有问题、有隐患,不能只报喜不报忧。督查发现的问题要小题大做,举一反三,闭环管理,查一个点震动一个系统、规范一个行业。
二是借好上级督查这个“势”。借好上级各种督导组督导检查之势,上下结合、形成合力。要借别人的嘴说自己的事,借别人的手打该打的人。要安排督导组去查最差的单位,查最薄弱的地方,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建立健全台账,跟踪督办,确保隐患彻底销号。
三是打好督查督办这个“拳”。充分发挥安委会办室督查督办、协调考核作用,调动好督查组牵头部门积极性。认真制定督查标准,列好督查清单,实施照单督查;要有量化指标,明确查多少单位、多少企业,“让不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要交办问责,建立完善问责机制,不负责任的部门和人员要由纪检监察部门予以问责。要严管重罚,对不守规矩的企业要停产整顿,要罚到“肉疼”。
(许昌市安全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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