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安监管办〔2018〕125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执法监察总队,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全省安全生产监管系统2018年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7月12日
全省安全生产监管系统
2018年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推进依法行政,健全行政执法机制,全面有效地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按照《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通知》(豫法政办〔2018〕10号)要求,结合安全生产监管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以夯实基础、持续规范为重点,通过完善执法制度,落实执法规范,强化执法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努力推进我省安全生产监管系统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取得新进展。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情况,行政审批事项调整以及机构改革情况,及时对现有行政执法权责进行梳理、调整,并向社会公布,确保权责事项的实用性、实效性和准确性。
(二)培育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做好全省安全生产监管系统第二批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的培育推选工作,确定郑州市安监局、洛阳市安监局、焦作市安监局、博爱县安监局、宝丰县安监局、孟津县安监局作为省局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进行重点培育。每个省辖市局选择1至2个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管局作为本局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进行重点培育,省局将适时对示范点进行督导检查和考核验收,并择优上报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参评省级示范点。
(三)规范行政裁量权,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统一规范行政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实现行政裁量依据制度化,行政裁量行为规范化。目前,应急管理部正在修订《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2018版)》,正式印发后,全省安监系统按新标准统一执行。贯彻落实《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申请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定期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持证人员进行清理。
(四)加强执法监督制度化。贯彻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监督办法》,重点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行政执法情况统计报告制度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制度。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继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评选的优秀执法案卷进行通报表扬,择优参加全省优秀执法案卷评选活动;加大推广应用《河南省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平台》行政执法系统工作力度,省局每月采用监管平台行政执法系统的数据对各地执法情况进行通报,并通过对各地执法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来核实执法情况统计上报的真实性,确保全省安全生产监管系统行政执法统计报告制度的落实;及时做好本系统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工作。
(五)健全常态化的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机制。坚持“权责一致、有错必纠”和“依法履职、尽职免责”相结合,严格按照《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等要求,加大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执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追究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的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意义,正确看待近几年来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同时也要看到我们的工作与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之间的差距。要顺应法治政府建设新形势新要求,正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加强领导,深化认识,夯实基础,注重创新,推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二)严格责任落实。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是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应当履行的主要职责,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职责,细化工作举措,强化责任分解,明确时间进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全省安全生产监管系统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注重监督检查。省安全生产监管局将对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工作开展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及时掌握工作整体推进情况,梳理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切实可行措施,加以解决或督促整改,推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稳固发展。
附件:2018年度全省安全生产监管系统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任务细则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