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安监管办〔2018〕93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按照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关于“放管服”和“互联网+电子政务”的要求,为方便群众和服务基层,结合我省安全生产考试实际情况,省局决定,将我省特种作业操作证行政许可事项委托给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安全监管局(新蔡县除外)办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托事项
特种作业操作证行政许可。
二、委托时间
从2018年7月1日开始。
三、有关要求
(一)依据《河南省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委托实施办法(试行)》,省局6月底前与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局签订行政许可委托协议,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局向省局递交承诺书。
(二)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考试中心根据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局同期特种作业考试人数,每年由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考试中心向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局发放特种作业操作证(IC卡),并做好有关考试信息数据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局应根据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考试中心提出的有关技术要求,购置制证终端设备。
(三)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局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严格按照省局发布的有关特种作业考试制(补)证流程,认真做好承接和管理工作,从受理制(补)证到发放证件不超过1个工作日,让办证人员“最多跑一次”、“一次办妥”,确保该项便民惠民工程“放得下、接得住、管的好、不走样”。各地要主动商请当地财政部门,缴费方式可以积极探索微信、支付宝等现代化的支付手段。
(四)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局是承担本地区特种作业考试安全和质量保障的责任主体。要继续强化考试过程管理,综合运用远程视频监控巡考、指纹仪、人脸识别技术等现代化科技手段严防替考作弊。要进一步严格安全生产考试纪律,严厉打击各类考试舞弊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不发生考试安全事故。
2018年5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