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安委办〔2017〕74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中央驻豫和省属企业:
为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营造生命至上,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切实提升全社会安全文明素养,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提供可靠安全保障,国务院安委办下发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基本规范>的通知》(安委办〔2017〕35号),现转发给你们,并提出要求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安全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的重要指示,以及《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豫发〔2017〕31号)精神,推动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中央宣传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强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宣教〔2016〕42号)精神,层层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领导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制定年度宣传教育计划,定期进行宣传效果评估,检查督促工作责任落实情况。新闻宣传部门要高度重视并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逐级制定具体措施,落实工作责任。
二、创新工作方法。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过程中,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做到“两个转移”( 由“只在每年安全生产月做宣传”向常抓不懈转移,由单一应付宣传向全面主动宣传转移),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扩展工作视野,转变工作观念,切实加强宣教工作基础建设和宣教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作用,立体化开展系列宣教活动,切实做到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全方位、全覆盖、无盲区。
三、加强经费保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列支专项经费用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实行分级投入、分级管理。要争取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支持,实施全民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体系和能力建设。积极探索社会资源进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领域的途径,拓宽安全文化创作演出的市场化筹资渠道。
《关爱明天》、《安全红线》、《阵痛》等“七进”活动类影片放映事宜,请与河南华都数字电影院线有限公司联系,联系人:梁炎伟,电话:15225085899
各地好的经验做法,请及时报省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黄长岭 0371-65616971、15937172552 邮箱:1564097288@qq.com
附件: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基本规范》的通知.pdf
2017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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